学生工作处是在学院党委和学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团委工作、行为规范管理、学生奖、助、贷管理工作、勤工助学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成长成才服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学生工作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统筹安排和宏观指导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对全院的学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协调和督查。
3.负责学生工作处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系学生科开展工作。
4.负责指导各系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和评先评优等奖励工作。
5.负责受理学生违纪事件的教育处理工作。
6.负责办理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助学扶困、勤工助学工作。
7.负责办理学生保险和受理学生疾病住院和意外伤害的理赔工作。
8.负责制订、修订学生管理和教育有关规章制度。
9.负责学生的学生证、校徽、假期火车票优惠磁条等证件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全院学生信息及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学生管理方面的信访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13.负责全院学生的就业实习工作。
14.负责管理全院的团委建设及团委活动工作。
15.完成上级部门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