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例会制度
为促进学生处内各成员学生工作的沟通和交流,有利于总结和布置相关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学生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处工作例会成员包括处领导、团委干部和各位学生管理人员。
2、学生处工作例会每周举行一次,一般在每周一上午10点30分进行,地点在学生处办公室。若遇到特殊情况另定。
3、学生处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包括各成员总结上周和做好本周的工作计划,讨论相关工作议题、处领导布置本周工作等。
4、讨论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与不足,互相学习借鉴,实现资源共享,共同进步。
5、学生处工作例会安排签到,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的,应提前向处领导请假,并做好会后的沟通工作。
6、参会人员会前要做好准备;会上主动汇报工作,作好记录;会后要抓好落实。
7、会议期间,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填写好《学生处内工作例会会议记录表》及讨论材料的收集,整理后存档。
8、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