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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方案

2013-10-30 16:29:00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方案
 
依据《云南省文明学校创建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文明学校“十有十无”创建条件及评价指标体系》,为切实开展学院“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尽快达到“文明学校”评价标准,根据院领导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创建省级文明学校是学院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必须举全院之力,群策群力全方位抓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活动提供组织保证。
学院成立 “文明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院王兴中副院长担任;
副组长:由学院党群工作部杨希德部长担任;
成员:由蒋永忠、秦亚伦、刘绍明、徐正才、马水仙、李卫国、孔凡宝、曹黎明、李俊、邓超组成。
办公室设在党群部,办公室主任由杨希德兼任。
二、阶段划分
学院争取用3-5年时间申报省级“文明学校”,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打基础阶段:学院和各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制定学院创建“文明学校”活动方案及细则,建立完善各种制度及资料登统计。
第二阶段为稳步推进阶段:各部门对照各自负责的条款细则认真抓好落实,每季度组织一次自查,学院适时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建立专门的创建“文明学校”活动登记本,认真登记每项活动内容,做到有据可查。
第三阶段为冲刺申报阶段:对照学院创建“文明学校”活动细则查缺补漏, 经学院自查认为达到了创建“文明学校”的条件,适时组织申报。
三、任务划分
依据《云南省文明学校“十有十无”评价指标》,具体任务责任划分到各部门,详见《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创建“文明学校”活动细则》。
四、要求
1“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是学院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在学院统一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各部门要认真搞好宣传活动,让学院教职员工、广大师生人人知晓创建活动条件,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定。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3学院党委、各部门支部要把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列入议事日程,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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