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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党校工作暂行条例

2015-08-24 08:59:01
党群部
         第一条  为适应民办高校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需要,发挥好党校在培养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干部中的作用,推进党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学院全面建设提供好思想、组织保障服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结合学院党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院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职员工接受政治思想教育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各级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主渠道,是学院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第三条  要把学院党校办成党员干部轮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养教职员工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阵地,使之成为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结合岗位深入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
         第四条  党校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切实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
第五条 党校教育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尊重和研究党员干部成长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紧密联系学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思想实际,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课,培养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德才兼备的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
        第六条  党校的基本任务是:
     (一)培训各级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骨干;
     (二)组织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和理论培训;
     (三)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前的培训教育,颁发培训合格证;
     (四)对教职员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
     (五)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省委高校工委下达的调研任务,认真研讨加强党性培养的方法途径。
        第七条  围绕党校教育的目标要求,提高学员以下5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大局意识,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分析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艰苦奋斗,清正廉洁;
     (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和领导能力。
第八条 党委对党校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定期研究解决党校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
     (二)制定各级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教职工参加党校培训轮训的方案,把干部的培训和使用结合起来;
     (三)配备、考核党校领导班子;
     (四)建立健全党委负责同志到党校讲课、作报告的制度;
     (五)发挥党校在党委和学院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
     (六)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党校工作,为党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
        第九条  学院党校校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副校长可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或由党群部部长兼任。
        第十条  党校的班次主要包括党员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教职工理论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各种班次的学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  党校要加强对学员培训轮训情况的考核,把学员的学习、党性修养、遵守校规校纪情况作为考核内容。考核情况将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  党校学员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颁发培训合格证;因故未按规定参加党校培训轮训或者未达到培训轮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
        第十三条  党校教学要坚持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中心,着眼于提高学员的素质能力,以掌握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为重点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以把握时代特征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为重点拓展学员的世界眼光,以强化大局意识和应对复杂局面为重点培养学员的战略思维,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学员的党性修养。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充实和创新教学内容,优化党校教学布局。
        第十四条  党校教学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按照分类别、分层次的原则设置教学班次、教学内容和课程。
        第十五条  党性教育是党校的必修课。党校要增强党性教育的针对性,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加强党性锻炼结合起来,把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致力于坚定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提高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党性教育要贯穿于党校教学全过程。
        第十六条  党校要努力创新教学方式,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充分调动教员和学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做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第十七条  党校要切实加强教学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学习考核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估体系。
        第十八条  科学研究是党校教育的基础。党校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学院决策服务。
第十九条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要求,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果。
        第二十条  党校要根据教学需要,建立一支素质优良,适应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的党校工作人员队伍:
     (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勇于理论创新,具有探索、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
     (三)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掌握现代干部教育方法,具有胜任党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四)学风严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第二十一条 党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学院经费预算,并随着学院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确保党校工作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 学院党委和行政要重视党校建设。要努力改善党校教学条件。
 
 
 
               中国共产党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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