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精神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平等”作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既表达了我们党在理论凝练与创新上的与时俱进,又反映了我们党在实践拓展与推进上的人文价值追求。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是一个平等的问题。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多次提到的公平正义,也是个平等的问题。他在报告中说:“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胡锦涛 同志在谈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时,其中一点就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来看,人类不平等主要表现为对生存条件的占有或掌控上的不平等。生存资料占有的不平等决定了人在地位、权力、生活起居等条件上的不平等。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应该充盈着“人之为人”的人性意蕴,在凸显人的价值上具有社会的共识性、普世性和引领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的是首先要实现社会平等,社会平等是社会和谐的基石。
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具有特殊的价值意义。
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平等奠定了制度基础,提供了有利条件;社会主义社会应当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地举起平等的旗帜,将平等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