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自评公开)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 “★”为核心指标;标注 “▲”为观测指标,2021—2022 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 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 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 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
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 40 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 较多的高校不超过 60 人。 |
☑是
□否 |
实有35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5 人。 |
☑是
□否 |
实有4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 6 个。 |
☑是
□否 |
实有5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 (轮值执行主席) 、部长、副 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 1 个学期/最近 1 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 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 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 (系) 团组织推荐,经 学院 (系) 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 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 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 (系) 团组织推荐,经校党 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 (非其委员会、常务委 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 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 (研究生) 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 为:2022年11月19日 |
12. 校级学生 (研究生) 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 部推荐、学院 (系) 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
训。 |
☑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 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 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 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 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 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 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 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 明确 1 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 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 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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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 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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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二级学生会组织 (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 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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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 组织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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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 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 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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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 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
“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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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 30 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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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3 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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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 (轮值执行主席) 、部 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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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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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 最近 1 个学期/最近 1 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 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 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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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 (研究生) 代表大会 ( 非 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 或全体学生 (研究生) 大会选举产生。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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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 (研究生) 代表大会
或全体学生 (研究生) 大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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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
员培训。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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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 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
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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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
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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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 1 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 秘书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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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 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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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 (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教育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护理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工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电商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外语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基础教育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2022年11月19日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第六届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英文全称为:student union of Yunnan College of Foreign Affairs & Foreign Language,英文缩写为:SUYCFAFL)是中国共产党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委员会和云南省学生联合会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
第二条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作为党和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与合作,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树立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云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接受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云南省学生联合会的指导。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凡取得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中国专科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参加本会主办或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质询或批评;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任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二)积极参加本会主办或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八条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1次。如遇特殊情况,经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提前或延期召开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学期。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或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改本会章程;
(二)听取、审议和批准上一届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原则: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式。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第九条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1年。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监督本会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四)召集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生会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专门职能委员会——社团委员会、提案委员会、评议委员会、权益委员会。各职能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由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兼任,并在全校学生中招募两名观察员监督职能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探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落实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秘书长;
(四)审议和批准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五)批准任免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二条 院级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学院党组织领导和所在学院团组织、校级学生会指导。
校级学生会加强与院级学生会的工作联动。校级学生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院级学生会工作及意见建议。完善校级学生会对院学生会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院级学生会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级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同学的具体工作项目。院级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符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第十三条 各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须事先向院级党组织和校级学生会请示,经批准同意后召开。
第十四条 院级学生会换届、换任及主要骨干变动须报校级学生会备案。
第十五条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主席团、组成办法及其职权等,可参照本章程对校学生会的相应规定。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
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七条 对于达不到学业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六章 从严治会
第十八条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坚持中国共产党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委员会的全面领导,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通选等重要事项;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校团委报告。
第十九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述职评议会,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维度向评议会述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机构名称 |
部门人数 |
工作职责 |
主席团 |
4 |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和决策部门,代表学生会主持全面工作,对学生会日常事务、大型活动和人员调配进行宏观调控,及时向学校相关负责领导请示和汇报学生会工作,并指导、监督和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学生会良好运转。 |
综合事务部 |
7 |
主要负责学生会各项公文收发撰写、学生会办公室内务管理、档案归档、量化考核工作、学生会人事管理、主要负责监督调研学生会工作部门及其部门负责人工作完成情况和同学满意度测评、调研上报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工作情况等。 |
权益服务部 |
7 |
设备保障部部主要负责学校报告厅设备调试管理、学校音响设备管理、服装仓库管理、学生会各项工作活动会议会场布置等。 |
设备保障部 |
6 |
权益服务部主要负责我校学生权益反馈上报处理工作,每月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收集学生权益反馈信息,随后将意见建议信息分类汇总,意见类由权益部组织工作人员现场调研确认后上报学校职能部门处理,学校建议发展类报学生会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处理。 |
文体活动部 |
5 |
文体活动部主要负责学校大小体育活动比赛组织工作,组织开展校级学生组织和二级学院学生会体育友谊赛,对接学校体育教研室,为学校大小体育比赛活动提供仲裁及后勤工作等。 |
新媒体宣传部 |
5 |
新媒体宣传部主要负责为学校各类大型活动会议采集照片、视频,活动、会议新闻稿撰写,学生会宣传视频制作剪辑、校学生会快手号“云外青年”运营等。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本人排名/所 属专业人数) |
1 |
陈明圆 |
团员 |
电商学院 |
2020级 |
3/132 |
2 |
马翔 |
团员 |
工程学院 |
2020级 |
1/165 |
3 |
张蕊 |
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2/110 |
4 |
杨金竹 |
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3/110 |
5 |
杨建德 |
团员 |
工程学院 |
2020级 |
4/165 |
6 |
孙傲雪 |
群众 |
基础教育学院 |
2021级 |
5/186 |
7 |
陈坪超 |
群众 |
工程学院 |
2020级 |
8/165 |
8 |
吴伟原 |
团员 |
基础教育学院 |
2021级 |
3/292 |
9 |
陈昕源 |
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7/110 |
10 |
李蕊 |
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5/202 |
11 |
杨江瑞 |
团员 |
基础教育学院 |
2021级 |
3/186 |
12 |
姚心愿 |
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6/110 |
13 |
姜全 |
团员 |
基础教育学院 |
2021级 |
11/292 |
14 |
林存燕 |
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3/202 |
15 |
罗凤琼 |
团员 |
工程学院 |
2020级 |
9/165 |
16 |
张韵婷 |
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13/110 |
17 |
周勇超 |
团员 |
基础教育学院 |
2021级 |
7/292 |
18 |
王红芳 |
团员 |
基础教育学艳 |
2021级 |
13/292 |
19 |
张敏 |
团员 |
教育学院 |
2019级 |
6/202 |
20 |
李华春 |
团员 |
工程学院 |
2020级 |
11/165 |
21 |
刘美英 |
团员 |
基础教育学院 |
2021级 |
13/292 |
22 |
孙彤 |
团员 |
工程学院 |
2020级 |
13/165 |
23 |
顾应静 |
团员 |
基础教育学院 |
2021级 |
14/292 |
24 |
邱月 |
群众 |
基础教育学院 |
2021级 |
18/292 |
25 |
李靠恩 |
团员 |
基础教育学院 |
2021级 |
15/292 |
26 |
普越红 |
团员 |
外语学院 |
2021级 |
3/137 |
27 |
杨健强 |
团员 |
外语学院 |
2021级 |
5/137 |
28 |
代宏伟 |
团员 |
工程学院 |
2021级 |
12/165 |
29 |
杨紫薇 |
团员 |
护理学院 |
2020级 |
14/110 |
30 |
杨建龙 |
团员 |
工程学院 |
2020级 |
14/165 |
31 |
罗友巧 |
群众 |
护理学院 |
2021级 |
10/110 |
32 |
郑晓彤 |
群众 |
基础教育学院 |
2021级 |
16/292 |
33 |
孙近馨 |
团员 |
基础教育学院 |
2021级 |
20/292 |
34 |
周东东 |
团员 |
基础教育学院 |
2021级 |
19/292 |
35 |
国座艳 |
团员 |
基础教育学院 |
2021级 |
15/292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均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院级党组织同意、校团委审查等环节综合考察,报校党委确定后,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向大会报告,经学校党委批准后,报上级学联备案。
七、校级学生 (研究生) 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2年11月19日顺利召开,其中共有260名正式代表、80名列席代表,主要议程为:
一、奏唱国歌
二、介绍参会领导与来宾
三、宣读贺电、贺信
四、宣读云南省学生联合会、中共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委员会同意开会的批复。
五、陈明圆作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云南省学生联合会驻会主席王钟乐致词。
七、学校党委书记李黎伟讲话。
宣传报道链接为:https://mp.weixin.qq.com/s/WB0s_pUxgMhbeytKspaGdw
八、校级学生 (研究生) 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八大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学生会改革,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和校团委共同参与的述职评议会。
第三条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20分):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20分):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20分):
(一)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15分)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院赢得荣誉。(5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20分):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10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20分):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
(二)严格遵守《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和《关于省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10分)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50分)
(二)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这一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第四章 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 述职评议结果总分超过90分(含9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评议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优先推荐参评学院以上荣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可在校团委和团总支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系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 校团委副书记 |
宗滟惠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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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宗滟惠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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