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学生活动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学生活动项目化管理是院团委对各学生组织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量化考核的具体措施。其目的是充分调动学生组织的工作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促进校园文化的深化和创新,帮助解决在开展活动时费用不足的问题,充分体现“经费在基层、活动在基层、成果在基层”的原则,营造科学、开放、活跃的校园文化氛围,构建学生全面发展的平台。
一、项目化管理的原则及要素
1、项目化管理,就是力求立项活动目的明确,公平竞争,目标管理,责任到人。一旦立项,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指导。
2、实效性落实,就是要求立项活动要有内容、有形式、针对性强、讲求实效。要围绕学校、学院工作重心、专业特色确立项目,要注重实践性、操作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3、过程化监督,就是在立项活动中,要实施得力,有始有终,通过立项评审、跟踪审查、总结评优等激励机制,进行全程化监督,保证立项活动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申报内容、方式、管理
4、学生活动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校园文化活动、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及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等。
5、学生活动项目分两类进行申报:由校团委提出项目,各单位进行申报;由各学院团委结合自身专业特点、优势,自定项目进行申报。
6、学生活动项目申请单位主要是院级学生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等)。
7、学生活动项目申报方式为规定时间段内集中申报,开学一个月内申报,一学期一次。校团委可对部分时效性较强、专业类别较强的项目采取委托的方式,直接指定项目承办单位。
8、校团委负责学生活动立项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对获准立项的学生活动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所立的项目主办单位均以院团委名义开展,承办单位为立项单位,项目活动负责人需对院团委负责。
三、立项流程
9、申请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活动立项申请书》,内容务必详实可行。以院为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一般为院团委书记;以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为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学生会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学生社团负责人。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领导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10、院团委成立项目活动立项评审小组,成员一般由院团委成员、院团委书记、学生组织负责人组成,对有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评审,由院团委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人员参与评审。
1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院团委上交完整的活动总结、图片和音像材料,院团委对所上交的总结、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四、经费管理
12、立项项目活动所需的活动经费主要由院团委进行拨付,但应当视活动的性质、内容、形式、影响范围等确定拨付活动的费用。
一类项目:校级层面开展的常规大型活动,参与面广,影响力大,资助金额3000-5000元;
二类项目:校级层面开展的中型活动,能把握社会热点,有创新型、感染力和教育性,参与面较广,资助金额1000-3000元;
三类项目:各社团开展的活动,能结合各学院、各社团的特色及专业优势,有一定创新性及影响力,资助金额200-1000元。
13、立项单位在承办项目过程中以该项目名义争取到的社会赞助,应及时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可根据赞助金额适当削减该项目资助额度,并按照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进行使用管理。
14、院团委拨付项目资金的方式一般为由项目主体先行垫付,活动经院团委验收后对活动有效票证进行报销(大型活动除外)。
五、附则
15、院团委委托开展的院级大型活动,经费单独拨付。
16、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一年后修订并重新颁发,解释权归校团委。
共青团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