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

首页 > 学生工作 > 团委工作 > 学生社团 > 正文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

2012-11-15 16:00:00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组织性质: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是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院性学生组织。
二、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配合党委、团委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二)作为社团联合会,应代表和维护全院学生的广泛利益,积极拓展学生各方面的素质。
(三)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幽雅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扎实推进大学生青年志愿者行动,增强同学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六)加强和发展我院社团和外院社团联合会的联系,促进社团工作的开展。
(七)做好学校与同学之间的纽带,同时致力于提高同学们适应社会的能力,为同学们创造更多更好的锻炼机会。
三、章程基础
为了规范我院社团联合会及各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维护广大同学权益,强化学生自治组织协调职能,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本会的根本性文件,是本会各级组织开展工作的根本依据,具有最高效力。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均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
社团联合会作为共青团组织“一体两翼”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组织机构:社团联合会由一名会长,两名副会长组成。
各机构职权如下:
会长行使以下职权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负责院社团联合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院社团联合会会议 。
(二)组织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制定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三)根据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我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向院团委提名社团联合会干部人选。
(四)及时向院团委汇报社团联合会工作情况,参加有关会议。
(五)代表院社团联合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六)社团联合会会长对院团委负责,接受院社团联合会及全院学生的监督。
(七)指导帮助检查督促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八)积极配合校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
 
副会长以下职权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协助会长开展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监管各分管社团的日常工作,做好社团联合会的宣传工作。
(二)深入各社团收集意见,提出建议,协助解决工作中一些具体的问题。
(三)具体负责分管社团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向团委老师和会长汇报自己分管社团的工作情况。
(四)对会长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对社团联合会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适当参与所负责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发现优点和亮点要记录在案以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社团负责人职权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各社团负责人负责协商组织召开社团会议,根据社团内部分工全面负责职责内的工作。
(二)各社团负责人应接受会长、分管会长的领导,及时向会长请示及汇报工作情况。
(二)负责组织本社团人员执行上级部署。
(三)负责将本社团工作,向社团会议报告。
(四)负责决定本社团工作人员组成。
(五)负责人之间加强联系合作,在不违背章程的前提下,共同推进社团繁荣发展。同时对会长和分管会长工作提出建议,对社团联合会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社团负责人会议由会长发起召开,负责讨论决定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各社团负责人为本部门职权代表,对本社团各项工作和活动有充分的自主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章  管理制度
一、会长是总体规划社团联合会的运作机制,有责任调整工作章程,直接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下派任务,核查各部落实完成情况。
二、各社团负责人领导本社团成员,完成本社团计划工作及会长所布置各项工作。
三、会长负责社团联合会总体培训、教育,培养社团联合会成员的集体意识,增强成员的“使命感,责任感,方向感”。
 
第四章  纳新制度
社团联合会作为高校共青团组织“一体两翼”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依据其自身活动方式灵活,个性张扬的特点,让新生从自己的兴趣爱好出发,亲身体验感受各个社团的活动,以满足新生多样化的需要。具体纳新流程:
1.在新生军训完召开新生见面会,见面会上各社联社团将向新生介绍自己的社团活动,新生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填报志愿。
2.按指定时间,各个社团统一对新生进行面试。
3.新成员名单由各社团内部公开讨论决定,最后由社团联合会审核,第二天公布社联新一届成员名单;
名单确定后,各社团建立其成员档案,由社团联合会会长汇总,上报团委。
 
第五章  活动申请制度
一、申报环节
(一)各社团开展的活动应有明确的活动宗旨和完善的活动方案(含预算方案),为使各社团工作更具体,更有目的性,开学之初各社团应将本社团本学期工作提案以书面形式上交社团联合会会长,报经会长以及团委审核通过后,依照计划开展活动,合理安排,完成其特色工作。
书面活动计划应包括:
(1)活动具体内容;
(2)涉及参与者范围;
(3)工作人员;
(4)如需要其他社团给予配合,需明确写明所需合作社团及其工作内容,会长给予协调安排;
(5)本社团活动经费;
(6)活动时间、地点;
(7)活动最终目的、期望效果,此项亦作为会长评估工作成绩参考。
(二)学院在学期中布置的工作及大型活动,由会长具体分配任务(内容对各社团公开、透明化),活动结束后由会长和团委统一评估检查各社团活动质量,并按照是否依照会长和团委所要求时间、质量完成任务为基准,会长和团委对其结果做出评价报告,社团联合会保留作为学期末成绩评价参考。
(三)对于学期中临时的活动构想,社团负责人在活动前提出口头申请,经会长通过后进行活动;活动如果需要由团委老师批准,要有简单书面申请。
(四)申报时间:应在各学期开学一周内,各社团负责人向会长提交整个学期的工作计划;在每个月最后一个周的周一提交下一个月活动的简单时间表,以便会长统筹安排。
在此,对征文活动规定如下:
(1)各社团征文活动举行前,必须上报会长审批。(具体步骤,参照审批环节相关规定)
(2)审批通过后,各社团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后将获奖文章电子稿转发到社团联合会邮箱,存档备查。
(3)征文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必须在外院贴出,公示三天。
(4)征文获奖比例应控制在一等奖5%、二等奖7%、三等奖10%的范围内。
二、审批环节:
 (一)各社团负责人在每个月初提交下个月的计划,经会长和团委审批通过并签字后执行。此计划社团联合会提倡社团负责人在与社团内部成员共同商定的情况下决定,实行参与制与协商式管理(鼓励社团成员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创造性的活动;在做出与他们的工作有直接影响的决策时给他们提供发言权)。 
(二)活动前,需填写活动申请及预算表,报经秘书处及团委老师审批。
(三)对于学期过程中新的活动设想,各社团应于活动正式举行前以口头形式向会长提出申请,会长将召开会议讨论活动是否通过,并于24小时内给予明确口头答复。
三、注意事项
(一) 各社团独立工作,如需要其他社团协助,需向会长提出口头申请,由会长统一协调安排,协助社团也要提交口头工作计划。
(二) 各社团成员有权利直接向本社团负责人、会长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总结至少包括:
(1)活动是否按照计划完成。
(2)活动中的不足之处和存在的问题。
(3)值得表扬的事迹和人员。
(4)再次举办同类活动时改进之处。
(三) 社团联合会会长有权在特殊情况下实行例外管理原则,处理例外事件。
(四) 某些活动适时采取竞标制,会长根据竞标社团的工作范围和实际情况择优选择。
第六章  活动评价制度
一、各社团建立具有本社团特色的“社团达标升级”档案,作为学期结束时的评优标准之一。
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1)社团介绍。
(2)社团基本情况,其中包括:组织构成、会员人数、精品活动等。
(3)年度活动计划申报书。
(4)活动总结。
(5)根据实际情况,入档图文资料。
二、各社团举办大型活动时,至少要有一名会长成员或秘书处成员参加,予以监督协调,并最终对该活动做出书面评估。
三、活动安排
(1)所有活动,均参照活动申报环节有关规定,提交活动申请及预算。年度活动申请及预算表入档“社团达标升级”档案。
(2)活动结束后,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应填写活动评价及决算表,由会长填写活动评价后,经团委老师签字后存入社团档案,作为期末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期末交由社团联合会处存档。
四、学期末,召开“社团联合会总结评优大会”。
具体流程如下:
(1)各社团负责人需依据“社团达标升级”档案向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汇报本学期活动成果、总结心得,表扬并推荐在活动中突出的个人和事迹。
(2)出席老师和会长根据汇报总结提问,各社团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
(3)出席老师和会长商议,依据半数以上同意通过的原则进行评优。
(4)现场宣布评优结果。
 
第七章  奖惩制度及纪律
为了激励先进,惩治落后,进一步调动全体社团联合会干部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以形成社团联合会一套健全、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一、社团奖励
(一) 评选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此奖项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30%的社团。获奖社团将获得奖状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评选社团联合会“精品社团”:此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一个社团,获奖社团将获得奖状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 通报表扬:为了能在每学期过程中及时地对工作突出的社团进行表扬,社团联合会将通过各种方式在全院范围内不定期地适时对某些社团进行通报表扬,以表示对这些社团前段时间工作的肯定。
二、个人奖励
(一) 评选社团联合会优秀干事:此奖项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各社团内部评选推荐,由会长和团委审核决定,获奖个人将获得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1)评选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此奖项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各社团内部评选推荐,会长和团委审核决定,获奖个人将获得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评选社团联合会突出贡献个人:此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人;获奖个人将获得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 通报表扬:为了能在每学期过程中及时地对工作突出的个人进行表扬,社团联合会及团委将通过各种方式在全院范围内不定期地适时对某些同学进行通报表扬,以表示对这些同学前段时间工作的肯定。
(三) 优秀干事、干部的评选按照会长分配的名额限制依据各成员的平时表现,由社团自己评选,最终上报会长和团委,根据各社团平时记录的社团联合会“社团达标升级”档案,进行审核评选,各社团负责人要公平公证的态度进行评选,若发现评优不规范,将影响社团评优。
(四)各社团评优名额分配如下:
(1)一般社团不超过干部或干事人数的35%,
(2)优秀社团不超过干部或干事人数的45% ,
(3)精品社团不超过干部或干事人数的55%。
三、受到记过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四、纪律及惩罚
(一) 若有任何个人或集体,有虚报账目或贪污公款的行为,立即开除社团联合会。
(二) 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批评。经会长评定,工作有重大失误者,纪录过失一次。
(三) 受两次严重批评者,记录过失一次。记录过失两次以上者,开除出社团联合会。
(四) 会议纪律。
(1)院内各类会议执行严格的会议制度,因故不能到会者应提前会长请假,否则视为缺席,无故缺席3次或迟到累积5次者,将予以除名。
(2)会长根据情况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会议,社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者,需提前请假,并派了解情况且能处理会议所涉及工作的副职参加。
(3)社团联合会各类会议的通知由会长负责,各社团的分管会长和各社团负责人传达。如出现通知不力造成的成员缺席或迟到情况,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4)社团内部会议由各社团负责人根据自身情况负责召开。
(五)考试违反纪律、作弊者,或违反其他学校纪律者,一经查实,自动开除出社团联合会。
(六)言行严重败坏学院,社团联合会形象者,经讨论情节严重者开除社团联合会。
 
第八章  附则
一、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我院社团联合会会长保留其修改权。
二、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会长所有。
三、本章程在试行过程中欢迎广大同学监督批评,提出意见。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社团联合部
                                                                                                                                                     2012年11月12日


电话:0871-67985966、67985988

地址:昆明市杨林职教园区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邮编:651700 邮箱:ynfafl@126.com

滇ICP备13005383号-1 云教ICP备1205002

 

 

官网 微信公众平台

logo标识下载

版权所有©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编号:530100430042-2003

滇公网安备 53012702000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