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全年 | 逾期本息催收工作 | 各级资助中心必须将逾期催收作为本年助学贷款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渠道开展催收工作。不存在逾期的县区可提前落实本年自付本息学生还款意愿情况。 |
2 | 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15日 | 县级资助中心组织高中生开展预申请工作 | 2013年预申请作为工作试点,不强制开展。2014年3月1日-2014年6月15日正式开展2014年度预申请工作。 |
3 | 2013年3月1日-2013年7月1日 | 诚信教育 | 各高校组织诚信校园行活动,有需求的情况下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安排专人配合高校举办毕业生诚信教育及业务解读。 |
4 | 2013年5月 | 各高校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通报会 | 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领导及相关培训人员参会。 |
5 | 2013年6月 | 云南省2013年度助学贷款工作培训会暨2012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 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领导及相关培训人员参会,在2012年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对2013年贷款发放工作进行部署,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
6 | 2013年6月1日-2013年7月12日 | 2013年度贷款发放准备工作 | 1.组织准备,2.需求调查,3. U盾制作、账户维护(新增、修改),4.贷款材料准备工作(合同印刷、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准备)在本年度工作中,各部门应进一步明确相关业务经办人员,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工作。 |
7 | 2013年7月15日-2013年9月6日 | 2013年度贷款申请受理阶段 | 各经办县学生资助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新生、在校生申请受理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6日,过期申请不予受理。注:本年度受理数量严格按照计划规模执行。 |
8 | 2013年9月9日-2013年10月15日 | 高校回执录入 | 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助资助中心经办人员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系统里录入并核对确认借款合同回执相关信息,高校于10月15日完成回执录入。 |
9 | 2013年9月9日-2013年12月31日 | 本年自付本息学生贷款回收 | 将催收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9日-10月18日,沟通联系所辖地区所有自付本息学生,制作还款意愿统计表;第二阶段10月21日-11月29日,重点对无法取得联系或还款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渠道沟通联系,逐个排查,并于11月29日上报州市资助中心汇总后报省助贷中心;第三阶段12月2日-12月31日,确保还款意愿正常的学生顺利还款,发动一切力量与无法取得联系学生沟通联系,保证回收率。 |
10 | 2013年10月25日-2013年11月5日 | 合同审查 | 国家开发银行与省助贷中心共同对本年度借款合同进行抽查。 |
11 | 2013年11月 | 2012年度贷款发放工作 | 1.省助贷中心汇总各县区助学贷款项目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完成贷款发放。2.各县区开始档案整理工作,于2014年3月20日前汇总上交国家开发银行。 |
12 | 2013年11月21日-2013年12月31日 | 财政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归集 | 1.省级风险补偿金及财政贴息归集。 2.州(市)、县(区)、高校风险补偿金归集。省级风险补偿金及财政贴息需于本财政年度完成归集工作。各州、县财政及时落实风险补偿金列入预算并及时划付。 |
13 | 2013年11月21日-2013年12月31日 | 高校查询学费到账 | 高校资助中心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学费到账查询”导出学费到账明细后提供高校财务处进行学费对账。 |
14 | 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1日 | 2014年云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 | 各县级资助中心根据预申请指导开展预申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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