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3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2013-04-09 10:46:27
各位师生:
        普通话水平测试(PSC:PUTONGHUA SHUIPING CESHI)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的口语考试。全部测试内容均以口头方式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 乙两个等次;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普通话水平测试不是口才的评定,而是对应试人掌握和运用普通话所达到的规范程度的测查和评定,是应试人的汉 语标准语测试。应试人在运用普通话口语进行表达过程中所表现的语音、词汇、语法规范程度,是评定其所达到的水平等级的重要依据。
        经云南省语委批准,我院普通话测试将于2013年6月进行。测试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并使用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经复核审定后颁发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签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现将有关报名、培训、测试、领取证书等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对象:
学院2012级学生、学院教师。
二、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0日—4月15日,填写报名表
信息采集:2013年4月16  图书馆卢老师
三、报名费用:
学生25元/人,教师50元/人 
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缴费,缴费后交到学院办公室李老师处(行政楼5楼)
四、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培训:
1、培训时间:报名后每周末
2、培训地点:以通知为准
3、培训费用:50元/生,(不含教材)
 
普通话测试参考书目:
1、《普通话水平测试实用读本》由云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编著
2、《普通话测试指南》,刘军、科学出版社,2012年
3、《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商务印书馆,2004年
附:报名表
 /uploadfile/2013/0409/20130409104908666.xls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试行办法
    一、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教语用[2003]2号),结合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三项,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认定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评定分数。
    三、命题说话项由测试员评定分数。
(1)语音标准程度,共25分。分六档:
一档:语音标准,或极少有失误。扣0分、1分、2分。
二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有方音但不明显。扣3分、4分。
三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较明显;或语音错误在10次—15次之间,有方音但不明显。扣5分、6分。
四档:语音错误在10—15次之间,方音比较明显。扣7分、8分。
五档:语音错误超过15次,方音明显。扣9分、10分、11分。
六档:语音错误多,方音重。扣12分、13分、14分。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共10分。分三档:
一档:词汇、语法规范。扣0分。
二档:词汇、语法偶有不规范的情况。扣1分、2分。
三档:词汇、语法屡有不规范的情况。扣3分、4分。
(3)自然流畅程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语言自然流畅,扣0分。
二档:语言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有背稿子的表现。扣0.5分、1分。
三档:语言不连贯,语调生硬。扣2分、3分。
(4)说话不足3分钟,酌情扣分:缺时1分钟以内(含1分钟),扣1分、2分、3分;缺时1分钟以上,扣4分、5分、6分;说话不满30秒(含30秒),本测试项成绩计为0分。
(5)离题、内容雷同,视程度扣4分、5分、6分。
(6)无效话语,累计占时酌情扣分:累计占时1分钟以内(含1分钟),扣1分、2分、3分;累计占时1分钟以上,扣4分、5分、6分;有效话语不满30秒(含30秒),本测试项成绩计为0分。
四、本试行办法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根据各行业的规定,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如下:
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国家公务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
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甲等,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达标要求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规定执行。
话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等表演、配音演员,播音、主持专业和影视表演专业的教师、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一级。
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如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等),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普通话水平应达标人员的年龄上限以有关行业的文件为准。
 


电话:0871-67985966、67985988

地址:昆明市杨林职教园区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邮编:651700 邮箱:ynfafl@126.com

滇ICP备13005383号-1 云教ICP备1205002

 

 

官网 微信公众平台

logo标识下载

版权所有©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编号:530100430042-2003

滇公网安备 53012702000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