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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昆明警方发布的22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和法律后果

2021-12-30 10:07:45
保卫处
 
为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近日昆明 警方发布提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掌握疫情防控中 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一起来看看。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 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 200 元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 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 200 元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3、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 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 200 元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4、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 检测的
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单位和 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 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 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 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5、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 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 200 元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 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 害公共安全罪。

6、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 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 200 元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7、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 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 200 元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 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 害公共安全罪。

8、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 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 200 元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9、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 经劝阻无效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 200 元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0、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 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 200 元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 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 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构成以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1、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从 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 负责任、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的
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传染病防治 失职罪。

12、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 经劝阻无效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 200 元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 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 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构成妨害 公务罪。

13、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 工作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 200 元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违反《刑法》 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 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构 成妨害公务罪。

14、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
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违法所 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的,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 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 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 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非法经营 罪。

15、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 规定,随意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医疗防护用 品、器材、医疗生活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严重 污染环境的,可能涉嫌污染环境罪。故意投放新冠肺炎 病原体,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安全罪。

16、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应 如何处理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拒绝隔 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 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17、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 安全的
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造成严 重后果的,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 重后果的,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8、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 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 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 200 元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9、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 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 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 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 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 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 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依照《刑法》第一百 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0、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 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将以生产、销 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21、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或者 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 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具有其 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构成非法经营 罪。

22、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 场合散布的
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 涉嫌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 执业许可证。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情 节较轻的,将处以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编 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疫情形势严峻,在此学校呼吁广大同学们,要从自 身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出发,理解并配合落实学校各项 疫情防控举措,进一步提高防护意识,采取必要防护措 施,齐心协力携手筑牢抗疫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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