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自评公开)

2022-12-04 10:41:25
学生处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自评公开)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 于巩固高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 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 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 2021—2022 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 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 一 ) 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 “★”为核心指标;标注 “▲”为观测指标,2021—2022 学年暂
不作硬性要求。
 
 
 
 
 
(二) 二级学生会组织 (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
会、研究生会) 改革自评表
 
 

二、《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 (研究生会) 章程》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修改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是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大学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接受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党委领导,接受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团委的指导,充分依靠系(院)学生会分会和全校广大同学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的章程。
第四条:承认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五条:学生会宗旨
1、 在中共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委员会和共青团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委员会的指导帮助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好专业知识,加强民主法制意识并增强劳动观念,增强身心健康。
2、 本着“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和科研学术活动,培养同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素质。
3、 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畅通学生和学校之间正常的民主渠道,听取和反映全校学生合理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同学实际困难,完善代言人的作用,积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4、 做好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和其兄弟院校学生之间的相互学习和思想交流工作。
第六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七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凡是取得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籍,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承认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维护学生利益,愿在学生会工作并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者,不分民族、性别、不受年龄限制,均可申请加入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权力属于全体成员。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权力
1、 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意。
2、 会员在遵守国家宪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情况下,在拥护学生会宗旨的前提下,辅助共青团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委员会开展学生活动。
3、 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力,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意见、监督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4、 会员有权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 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申诉的权力,但在决议生效的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第四条: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意。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3、 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4、 支持本会各级工作组织,积极参加本会各种组织,并在其中工作。
5、 遵守本章程和学生会制定的制度,执行本学生会的决议。
6、 向广大学校青年宣传本学生会的原则宗旨,维护学生会的名誉和利益,积极参加并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干部编制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编制
1、 主席团: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4名,实行轮值制。
2、 部门:一名正部长;一名副部长。
第四章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组织形式是主席团领导下的各部长分工负责制。
第二条:执行方式和选举方式
1、 根据学生会章程,具体实施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2、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团学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部长、副部长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学生会内部机构由组织部、宣传部、纪检部、体育部、权益部、综合事务部组成。
第四条:学生会下设6个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分别是:护理学院学生分会、工程学院学生分会、电商学院学生分会、教育学院学生分会、外语学院学生分会、基础教育学院学生分会。
1、二级学院学生分会接受校学生会领导,服务于各二级学院学生群体。
第五条会员职权
1、主席团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学生会工作计划的实行,同时做好协调工作;每周召开干部例会和全体成员大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报告,对各部门工作日志进行详细审核并汇报。
2、各部门实行部门责任制,各部部长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干部每周做好工作日志以电子档形式于周日递交至主席团。
3、主席团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和监督,并不定期进行通报。
4、主席团和各部门干部讨论处理学生会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5、指导、帮助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分会工作。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活动开展前各部门应明确活动时间、地点、主题,做出相应策划书进行审批。
第二条:策划未被通过须无条件服从;一旦审批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策划内容执行。
第三条: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每一件工作,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
第四条:在人员调配方面,各部长不能推诿责任,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协助。
第五条:工作期间不得无故请假或缺席,确有原因需要请假的干事须向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干部需向主席团递交书面请假条,否则按缺旷论处。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时,须事先向团委老师或主席团说明,否则按失职论处。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每周召开干部会议和全体成员大会,针对上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周计划安排,布置新工作。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每次会议均实行点名答道制,若有成员无故缺席将由办公室记录,会议过后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凡有紧急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须事先向所在部门部长请假;干部需向主席团请假,事后补假条,假条由部长代交于办公室部门负责人保存记录。
第四条:迟到或无故缺席的成员由宣传部负责记录。
第五条:会议纪律由纪检部负责监督记录。
第六条:会议记录基本要求
1、 准确写明会议名称(要求写全称)
2、 详细写下会议发言人、出席会议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缺席、迟到或早退人数。
3、 如实记录会议上的发言和有关动态。会议发言的内容记录重点。
4、 记录会议的结果,如会议的决定、决议或表决等情况要写清楚写明。
5、 每次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必须尽快将会议记录上传到部门群里共享。
6、 统一用学生会会议记录表格。
7、 会议记录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会议要有两名记录员,而一般的会议有一名记录人员进行记录,会议结束后要整理记录。
第七条:会议记录的重点:会议议题展开的有关活动;会议讨论、争论的焦点及其各方的主要见解;会议结束前的总结性语句;会议已议决的或议而未决的事项。
第八条:会议记录统一收集方法:当天会议结束之后,会议记录要求在第二条之内将会议记录表交到学生会专属会议记录办公室文件夹里面,方便会议记录成员整理。
第七章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对象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干部及成员。
第二条:考核原则
1、 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 民主公开原则: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第三条:考核目的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干部及成员自身的管理,提高干部及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对学生会干部及成员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学会干部及成员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考核说明
1、学生会干部及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
2、各考核项目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60分,在其基础分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操作;
3、考核工作纪检部和宣传部两个部门负责,考核结果由主席团进行汇总评比。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等级分布如下:60分以下综合评定为不合格,70分—85(含85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85分以上综合评定为优秀。
5、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
6、考评结果公开,并接受干部成员监督,如有疑问主席团、宣传部、纪检部随时解答。
7、本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第五条:主要考核内容
1、个人素质方面:德(思想品德)、识(学习成绩)
2、工作方面:勤(考勤情况)、绩(工作绩效)
3、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并视情节轻重,通报批评或建议其退会。
第六条:考核内容
考核制度有三部分:个人素质考核(思想素质考核)和工作考核(例会考核、活动考核、值班考核)以及其它情况考核。具体如下:
一)、个人素质方面 (20分)
1、思想素质考核
(1)、具有正确思想观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积极参加各项理论学习及活动,不断加强理论修养;(满分3分)
(2)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为人诚实、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起模范作用、遵纪守法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5分;学院通报批评累计达到2次,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其考核成绩以不及格计,并视情节严重予以免职处理;(满分5分)
(3)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满分2分)
(4)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满分2分)
2、个人能力考核
(1)热爱本部工作,掌握所担任工作的基础知识及其他相关工作知识;(满分2分)
(2)能够去实际工作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见解;(满分2分)
(3)热爱本职工作,有极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满分2分)
(4)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发挥个人才能和本部职能作用。(满分2分)
(二)工作考核方面(60分)
1、例会考核(15分)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早退扣5分、迟到扣2分;无故请假者扣3分,请假一次扣0—5分;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前两小时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开会时候应带好笔记本和笔,且提前十分钟到场,勿必把电话调成静音或关机,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要保持会场秩序,否则扣3分;
(4)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干部以及成员,须在会议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主席团或部长请假,如有紧急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
(5)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议后向会议负责人提出不同看法,并由负责人做好相应调整和记录;
2、活动考核(15分)
(1)活动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2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请假一次扣0—5分;
(2)参加学校举办的活动时,应注意自己的形象,穿着得体,在工作中应积极配合其相关部门,违反者每次扣1分;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全局观念,活动中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学生会干部之间的关系;(2分)
(4)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开展活动前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2分)
3、日常考核(20分)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为按时完成或拖拉不履行其职责者扣5分;
(2)没有认真地组织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3)对团委办公室、主席团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扣3分;
(4)要求:各部门及主席团亲自主持召开例会和干部例会每月不能少于3次,(以本部门和宣传部记录为准)否则扣2分;
(5)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每次扣2—4分;
(6)在干部任用、评优、评奖等方面程序不规范,未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视情节轻重减1—2分。
1、 学生会办公室值班考核(10分)
(1)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值日者,一次扣2分;
(2)值日人员在执勤时,必须认真负责,违者扣1分;
(3)值日人员迟到者扣0—5分;
(4)值班负责人应做好记录,记录值班时所做的一切事情,并负责保管好办公室的一切公共财产,如有部门借用办公室的财务,必须做好记录(借用部门、借用人、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如果损坏应做好相关记录,违者扣2分;
(5)值班人员禁止在办公室吸烟、喝酒、打牌、嬉戏、打游戏、打闹等,尽量保持办公室安静,违者扣2分。
(三)综合考核(20分)
1、凡重大活动、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主席团汇报,能及时与主席团反映情况,视情况加2—5分;
2、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加1—5分;
3、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4、部门自行举办完成各类活动的部长加4分,干事加2分;
5、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6、位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分;
7、主席团下达部门任务能顺利完成的部门全体成员加1分。
8、为学生活动制定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9、在职期间受到表彰或获奖者:校级加5分/次,区级10分/次,市级15分/次,省级以上20分/次;
(四)其它
1、各学生会部门干部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考评,学生会宣传部部门归纳总结评比,主席团监督,考核工作要认真,严格透明,考核结果向全体学生会成员公布。
2、所有记录数据作为评优考核依据,保证评奖评优的公证性。
3、减分项目达到3次记录者给予警告,达5次者开出。
4、学期末分数低于75分者进行下学期重新考核。
第七条:评优考核制度
为鼓励学生会工作态度认真、吃苦耐劳、有责任心、积分高的工作者,每年末进行一次评比,评比颁发奖项设“优秀干事”称号和“优秀干部”称号。
(一)“优秀干部”称号评选要求:
1、不得有任何违纪行为。
2、开展工作时,有能力对工作进行整体的统筹安排,以身作则,认真负责;有领导能力,乐于协助。
3、工作结束后能进行总结改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4、团结学生会内部,关心体恤每一位部员,传递正能量。
* “优秀干部”评选方法:考核分数达到要求,在学期末例会中进行工作报告,经团总支、主席团考核选出。
(二)“优秀干事称”称号评选要求:
1、工作活动中表现突出、态度认真,工作进度完成及时,乐于协作。
2、工作日志、活动策划及时上交。
3、奖惩考勤记录,积分80分以上者优先。
4、不得有任何违纪行为。
* “优秀干事”评选方法:考核分数达到要求,由部门内部根据工作表现、奖惩记录投票选出。
第八章纳新换届制度
(一) 为了丰富新生的课余生活,给新生提供一个发挥余热的舞台,也为了我校学生会的发展,更好的为学校、老师、同学提供服务,特制定学生会纳新规则。
1、宣传:学生会各部门在开学后一周做好纳新宣传工作,各部门准备好宣传海报在各个宣传点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纳新。
2、纳新要求:有强烈的服务意愿,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思想端正较强的责任感,具备好的素质。各部门按照部门需求招纳有能力的新生。
3、面试环节: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面试环节,向面试者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考察面试者的语言表达与应变能力;进行试用期,主要考察新人工作态度与工作能力。
4、发榜:各部门综合考虑后确定录用名单,录用新人名单于综合楼大厅贴公告榜公示。
5、各部门纳新结束后及时做好相关人员联系工作,办公室部门统一做好通讯录,做好人员信息录入。
(二)为了推动学生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学生会干部队伍素质,特定干部选拔规章制度。
1、选拔对象: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干部、干事;
2、选拔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共青团、热爱社会主义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开拓创新的胆识,身体心理健康,适应团学工作要求;
3、工作表现:工作负责、态度认真,主动承担部门任务,部门表现突出。
4、具备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思想活跃,有大局观,有领导、组织、协调、交际等能力。
第十章经费
1、凡购买的物品必须有正规发票,各部门统一交到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团学办公室进行报账。
2、报账时购买者需签字确认,做好每一笔开销有账可查,报账者不得弄虚作假。
3、学校学生活动经费,预算后,经校团委审核后上报学校。
第十二章附则
1、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本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部门条例,并向主席团报备。
3、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主席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团学代表大会上对本章程提出修改建议,审议通过后进行修改。
4、本章程经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制定并公示全校学生,上报校团委审核通过即刻生效。
5、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归属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所有。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均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院级党组织同意、校团委审查等环节综合考察,报校党委确定后,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向大会报告,经学校党委批准后,报上级学联备案。
七、校级学生 (研究生) 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2年11月19日顺利召开,其中共有260名正式代表、80名列席代表,主要议程为:
一、奏唱国歌
二、介绍参会领导与来宾
三、宣读贺电、贺信
四、宣读云南省学生联合会、中共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委员会同意开会的批复。
五、陈明圆作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云南省学生联合会驻会主席王钟乐致词。
七、学校党委书记李黎伟讲话。
宣传报道链接为:https://mp.weixin.qq.com/s/WB0s_pUxgMhbeytKspaGdw
八、校级学生 (研究生) 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八大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学生会改革,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和校团委共同参与的述职评议会。
第三条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20分):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20分):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20分):
(一)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15分)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院赢得荣誉。(5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20分):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10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20分):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
(二)严格遵守《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和《关于省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10分)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50分)
(二)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这一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第四章  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  述职评议结果总分超过90分(含9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评议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优先推荐参评学院以上荣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可在校团委和团总支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系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会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 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云南省学联秘书处 邮 箱 ynxuelianban@126.com 或 全 国 学 联 秘 书 处 邮 箱 xuelianban@126.com 反映。

 


电话:0871-67985966、67985988

地址:昆明市杨林职教园区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邮编:651700 邮箱:ynfafl@126.com

滇ICP备13005383号-1 云教ICP备1205002

 

 

官网 微信公众平台

logo标识下载

版权所有©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编号:530100430042-2003

滇公网安备 53012702000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