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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中职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

2020-09-22 09:50:10
学生工作处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2018、2019级学生中职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0-2021学年2018、2019级学生中职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评审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职国家免学费评审工作
(一)评审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2018级、2019级在校生中:
1.农业、县城、乡镇非农户口学生由二级学院确认在校学生信息;
2.除农业、县城、乡镇非农户口外的学生,由各二级学院进行15%比例评审上报。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户直接上报,不参与15%比例评选。
(二)材料提交
1.按政策自动享受中职国家免学费的学生:
(1)农业、县城、乡镇非农户口学生,需向所在班级提交《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2)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需向所在班级提交《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各一份;
(3)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户学生,需向所在班级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各一份;
2.按15%比例评选的学生,需向所在班级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一)评审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2019级在校生中:
1.91个连片特困县区农村户口、建档立卡户学生由各二级学院确认在校信息;
2.除91个连片特困县区和建档立卡户农村户口外的学生,由各二级学院进行20%比例评审上报。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户直接上报,不参与20%比例评选。
(二)材料提交
1.按政策自动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1)91个连片特困县区农村户口学生,需向所在班级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2)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需向所在班级提交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各一份;
2.按20%比例评选的学生,需向所在班级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三、相关要求
(一)《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个人承诺内容需学生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二)受资助学生(含按政策直接享受部分、比例评选部分),遵从班级和二级学院公示程序,公示材料请规范保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定期抽查。具体材料上交时间请以二级学院通知时间为准。
附:1.《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
2.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中职国家助学金:91个连片特困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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